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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法院快速实施工伤诉讼保全

发布时间:2017-02-02 11:52:33 人气:2424

       春节前夕,自贡市富顺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受理了一起工伤保险待遇诉前保全案件。因为诉前保全案件,一般是针对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案件提起较多,工伤待遇案件尚属首次,这引起了承办法官罗倩茹的注意。而该案从受理到实施保全措施,仅仅用了3个小时,充分体现了富顺法院的司法大拜年专项活动的民生效应。

       据了解,收案后,承办法官立即与申请人陈明联系,得知陈明在由某建筑公司承建的位于该县富和乡的一个工程上务工时受伤。经劳动监察部门认定为工伤,并被评为七级伤残。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建筑公司赔偿陈明133412元。裁决后,该建筑公司不服,一直不予兑现,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仲裁裁决。现已临近春节,陈明得知建筑公司与富和乡政府就涉案工程已经结算并即将付款,如不及时将此笔工程款保全,以后要想从公司处得到赔偿款谈何容易。无奈之下,陈明只好求助法院诉前保全此笔工程款。

       得知该情况后,承办法官及时向富顺县劳动监察大队和富和乡政府相关人员就陈明工伤赔偿事情取得联系。据了解,陈明受伤属实,富和乡政府已经就涉案工程与建筑公司进行了结算,前期已经向公司付款30万元,尚有12万元工程款将于近期支付。在仲裁阶段,虽然劳动监察大队已经就此事告知富和乡人民政府暂停支付该工程款,但劳动监察大队不具有法律强制力,要暂停支付,法院必须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政府无法阻挡公司来领取工程款。

       时逢春节放假,若稍有拖延,公司将领走该工程款,这势必导致陈明的维权之路变得艰辛漫长。对长期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案件的法官而言,深知该问题的紧迫性。为保证受伤劳动者的维权得以保障,承办法官利用午休时间制作出保全涉案工程价款的《民事裁定书》,并及时与富和乡政府办公室人员联系,当天下午就赶往乡政府,向政府送达暂停支付涉案工程款的财产保全裁定,陈明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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